汕尾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确认汕尾市鸿顺混凝土有限公司为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企业的公告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确认汕尾市鸿顺混凝土有限公司为三级安全生产
标准化等级企业的公告
根据应急管理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应急〔2021〕83号)和《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应急规〔2022〕2号)等有关规定,经自评、申请、评审、公示的程序,确认汕尾市鸿顺混凝土有限公司为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企业,予以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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