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汕尾市矿山安全风险等级及日常安全监管主体的公告
关于2026年汕尾市矿山安全风险等级及日常安全监管主体的公告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办法>的通知》(矿安〔2023〕1号)和《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印发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矿山重特大事故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安办〔2022〕6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26年汕尾市矿山安全风险等级及日常安全监管主体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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