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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的公示
2025-07-04 16:19           来源: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机构: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关于广东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广东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粤安办〔2025〕37号)要求,经逐级推荐、评选、初审等程序,确定我市3个集体作为广东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建议名单,5人作为广东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建议名单(上述名单及主要事迹详见附件)。现将拟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7月7日至7月1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期邮戳为准)形式,向汕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永和路汕尾市应急管理局408室(汕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6600

  联系电话:0660-3362296 0660-3270838

  电子邮箱:swyjjdb@163.com


  附件:广东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xlsx


  汕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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