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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试行)的通知》
  • 2023-04-23 16:06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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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指导和督促平台企业规范用工,进一步优化劳动保障服务,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推动新就业形态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试行)》进行转发。请相关用人单位认真学习使用,积极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合理确定企业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书面协议),切实保障新业态劳动者合法权益。


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试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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