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9号)以及《关于实施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政策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15号)文件要求,我市对属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的企业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鼓励企业以工代训,补助标准为500元/人。
经我市各辖区社保经办机构核实相关数据,剔除停产、纳入失信企业、违反环保政策、无法获取实际用工人数以及对公账户企业后,现将拟发放汕尾市第二批留工补助金的特困行业单位名单公示如下。若对以下企业行业性质,实际用工情况存在异议的,请于2023年1月3日前致电单位属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如实反馈。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实举报。
附:1、汕尾市第二批“一次性留工补助”发放企业名单
2、汕尾市各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汕尾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