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政务要闻 > 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入职体检结果互认的通知
  • 2022-10-27 16:02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字体:   

各县(市、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卫生健康局: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入职体检结果互认的通知》 (粤人社函(2022)30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26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入职体检结果互认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委):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22〕21号)精神,做好高校毕业生体检互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指导用人单位认真落实国家关于体检结果互认的要求,对在全省范围内经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批的健康体检机构进行常规入职体检、体检结果在6个月有效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原则上不要求重复体检,法律法规对入职体检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用人单位或毕业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协商可提出复检、补检要求。

  二、各地要指导用人单位合理确定入职体检项目,常规入职体检项目以建议项目为主,严格落实国家有关不得违法违规开展乙肝、孕检等检测的要求。

  三、有条件的地区可指导用人单位在招用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时,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附件:毕业生入职体检建议项目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9月4日                       

  附件

  毕业生入职体检建议项目

检查类别

检查项目

科室检查

内科

外科

眼科

口腔科

耳鼻咽喉科

医学检验

血常规

尿常规

肝功能

肾功能

血脂

血糖

医学影像检查

腹部B超

电脑多导联心电图

胸部数字化摄影(DR)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管单位: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28号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660-3362955  传真:0660-3361990
版权所有: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网站地图
粤公网安备 4150202000001号   粤ICP备05063439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52
版权所有: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12345   联系我们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