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我市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采取“免申即享”发放模式,我局通过税务部门提取相关数据后进行核对,将全市符合返还条件的参保企业进行了网站公示,并于2022年6月20日按规定进行了发放。根据发放结果统计,目前以下企业(详见附件)未能发放成功,现请你们按要求提供完整的对公银行账号信息,我局将收集信息后及时进行补发,相关信息资料请于2022年8月20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失业保险科。
联系人:张同志 联系电话:0660-3828701 3377930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