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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发展环境,突出能力和业绩水平,建立科学、规范的高层次人才评价体系,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起草了《汕尾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按照相关规定要求,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6月28日通过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截至2022年6月28日,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和建议。
特此说明。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 6月29日




2022-06-29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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