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家、省的工作部署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15〕54号)、《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粤人社函〔2019〕1067号)等文件规定,我局认真按照文件规定进行匹对,现将陆丰丰畜产有限公司等符合发放2021年度普惠型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在公示期间如发现相关数据有误或弄虚作假的,请及时向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失业保险科反映。
联系人:张泽夫 联系电话:3377930、3828701
附:汕尾市2021年度普惠型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汇总表(第一批)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