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15〕54号)、《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粤人社函〔2019〕1067号)、《关于延续实施稳岗扩围政策的通知》(粤人社发〔2021〕28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广东和兴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赤石新剑华药店等企业符合发放2020年度普惠型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在公示期间如发现弄虚作假或相关数据有误的,请及时向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失业保险科反映。
联系人:张泽夫 联系电话:3828701
附:汕尾市2020年度普惠型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汇总表(第二批)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