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企业、办事群众:
根据国家人社部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工作部署,省集中式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定于2022年1月30日0时至2月16日24时停机,向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迁移数据,期间全市范围部分业务暂停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停机期间影响的业务
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人社(社保、就业)窗口、人社(社保、就业)办事大厅,以及全国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粤省事、粤商通、广东省人社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社APP、善美村居、善美店小二、汕尾人社微信小程序、汕尾人社APP、自助一体机、各地自建网上服务平台等线上服务渠道暂停以下服务查询及办理:
(一)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所有业务。
(二)工伤保险医疗(康复)服务协议机构工伤医疗(康复)费用联网结算。
(三)就业创业专项资金、高校毕业生就业等就业类业务。
(四)稳岗补贴、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等补贴类业务。
二、业务恢复办理时间
2022年2月17日0时各项业务恢复正常办理,线上服务同步恢复。
三、温馨提醒
(一)原定于2022年2月发放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定期待遇、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失业保险一次性待遇将提前至1月25日前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和未提前发放的待遇将于2月底前完成补发。
(二)2022年1月30日0时至2月16日24时,全市各类公共服务窗口、网上服务平台、自助服务终端暂停受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业务,人社(社保、就业)公共服务窗口按照原工作时段提供咨询服务。停止受理业务时段不计入相关业务办理时限,期间需办理业务的人员可于系统升级完成后补办业务,应发待遇按规定予以补发。
(三)2022年1月30日0时至2月9日24时,全市工伤保险医疗费暂停联网结算,期间出入院的工伤职工可于系统升级完成后办理出入院补登记和联网结算,也可自费结账后按零星报销方式处理。系统停机升级前符合出院条件的工伤职工应及时办理出院和联网结算。
(四)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业务的线下(大厅)收件服务正常开展,线上办理服务恢复时间根据系统重新上线情况确定。
(五)停机期间,全市各级人社(社保、就业)服务机构经办窗口可受理失业补助金、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等失业保险业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系统恢复后再行审核。
由此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如有疑惑,请致电12345。
特此公告。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