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开征求《汕尾市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
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做好我市就业工作,统筹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以更大力度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多措并举做好各类群体就业,确保全市就业大局稳定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的通知》(粤府〔2020〕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汕尾市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了使“实施意见”制定更加科学、完善和更具可操作性,让广大公众积极为“实施意见”建言献策,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联系人:李海清,电话:3299098,传真:3361990;
2、电子邮箱:swsjycjk@163.com;
3、通讯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公大楼503室,邮政编码:516600;
4、意见和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日下午六点正。
附件:汕尾市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
策措施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