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申请
扶持公共就业服务支出补贴的公示
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按照《转发关于开展企业人工成本监测工作的通知》(汕人社函〔2017〕145号)及《关于开展企业人工成本监测工作经费申报的通知》(汕人社函〔2017〕238号)的要求,对我市15家市直企业开展人工成本监测工作,现申请2018年企业人工成本监测工作经费22500 元。根据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转发关于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汕财社〔2018〕104号)规定:就业失业监测补贴标准按每年每个1500元给予补贴。参照该项补贴标准,拟同意在就业专项资金列支,拨付22500元作为该中心开展2018年企业人工成本监测工作经费。现予公示。公示时间:5日(2019年5月8日至5月14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受理联系人:蔡细莲;联系电话:3299098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