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社局申请2017年企业薪酬调查
经费的公示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7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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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
号)要求,市人社局将于2017年5月至7月对市直20家样本企业开展薪酬调查,调查所需经费(包括调查培训费、调查样本企业补贴、调查工作经费等)平均每户企业630元,共需12600元。根据《广东省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粤财社[2014]188号)及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就业创业专项资金补贴项目申请和核发有关事项的通知》(汕人社发[2015
]
165
号)规定,拟同意在就业专项资金列支,拨付12600元作为市人社局开展2017年企业薪酬调查经费。现予公示。公示时间:5日(2017年5月26日至6月2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受理联系人:
鲁丹;联系电话:3377890。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