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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广东省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2016-04-25 15:29
  • 来源: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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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人社函[2016]198

 

转发《关于做好广东省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广东省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6]946号)转发给你们。为做好选拔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标准和条件选拔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真正把长期辛勤工作,坚持在一线技术岗位和高技能工作岗位上取得了突出业绩,做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及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选拔上来。

二、严格执行选拔推荐程序。各单位要增强选拔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坚持自下而上逐步选拔推荐的程序,确保选拔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推荐人选必须在本单位或政府门户网上公示三天,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根据省人社厅下达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选指标,各单位最多可推荐专业技术人才1名,高技能人才1名,参加市的选拔推荐。市人社局将对各单位上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考核评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人选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上报省人社厅参加选拔。

四、申报时间。各单位上报推荐人选名单和人选资料的时间为 55,对超额报送、超时报送、材料不完备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列入市的评议。

上报的资料按粤人社函[2016]946号文执行。

联系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罗欢辉    3366453

就业促进科            邓宏武    3377890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 41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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