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拟设立汕尾市众汇职业培训学校的公示
按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的标准,经审核评估,拟同意设立汕尾市众汇职业培训学校,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申请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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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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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的办学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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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的办学
类型和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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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众汇职业培训学校 |
卢国和 |
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北 |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中级);电子商务(初、中级);办公软件应用(初、中级);图形图像处理(初、中级)、保育员(中级)、网商运营(专项)。 |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3日(2016年1月4日至1月6日)。
三、其他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本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电话 :3377890 受理人:鲁丹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