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人社函〔2015〕568号
关于申领2014年汕尾市基层劳动人事调解
“两徽一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含驻汕)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办[2014]261号)精神。为认真做好我市基层劳动人事调解组织机构、调解员“两徽一证”发证工作,因时间紧,工作量大,请各地人社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按时完成上报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证范围。2015年度发放的“两徽一证”是按照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4年汕尾市基层劳动人事调解组织机构、调解员名单的通知》(汕人社函[2015]396号)的组织机构和调解员名单为依据,同时按照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两徽一证”发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汕人社函〔2015〕397号)的要求,认真组织本地、本单位上报工作。
二、报送表格。各地、各单位上报表格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两徽一证”发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2038号)中附件表模填报。因时间紧,本次要求上报“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证申领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标识挂徽申领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标识挂徽发放登记表”、“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名册”表(见附件)。
三、其他要求。各地、各单位将以上四表填报后于
联系人:蔡俊德 联系电话及传真:3363516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