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政务要闻 > 通知公告
弘扬“四德” 践行宗旨 树立正确价值取向 ——市人社局迅速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议
  • 2014-02-14 11:01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字体:   

弘扬“四德”  践行宗旨  树立正确价值取向  

——市人社局迅速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议

 

 

2014213日上午,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议召开,主要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会议精神,动员部署市人社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对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市社保局、市就业中心领导班子及成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的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会议由市人社局副局长何汉钳同志主持,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蔡少华同志在会上进行了动员部署,市委教育实践活动第七督导组组长王景凡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蔡少华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在全党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市委温国辉书记在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议上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要突出重点,着力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导向着力夯实基础注重分类指导深入扎实开展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全市人社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习近平总书记、省委胡春华书记和市委温国辉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切实增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  

蔡少华同志指出,必须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做足文章,扎实推进人社系统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整治“四风”问题上做文章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和每个党员干部都要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以敢于揭的态度、以无私无畏的勇气,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对照党纪条规,严肃认真地查找“四风”上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彻底加以整改。必须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大力弘扬“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共同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强市和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二要在“问题导向”上做文章。密切联系群众,真诚服务群众,紧紧依靠群众,着眼于广大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通过窗口办事、网上办事、敏感环节和重点环节监督、劳资纠纷化解等途径,切实解决好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第三,要在“分类指导”上做文章。在做好“规定动作”基础上将深化人社工作改革作为“自选动作”,大力推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服务、人事制度、收分配和劳资纠纷等六个方面21项重点改革。第四,要在“长效机制”上做文章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努力形成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  

蔡少华同志要求,必须精心组织,统筹兼顾,做到个突出确保人社系统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际成效一是突出领导带头。局班子领导带头做好城区埔边村“双到”扶贫工作、参与联系点的教育实践活动、帮助解决陆丰市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切实发挥好班子领导示范带动作用二是突出组织保障。成立领导机构,落实领导责任,以及加强宣传,树立典型,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三是突出人社特色,确保“规定动作”做扎实、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有亮点。四是突出边学边改,坚持把“改”贯穿始终,努力取得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拍手叫好的实际成果。五是突出督查督导。建立整改台账和销账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公示监督制度,开展“三督查、四讲评”活动。  

王景凡对我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准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抓紧抓好教育实践活动,确保取得实效提出三点意见:一要准确把握中央省委、市委对开展好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二要认真组织实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红红脸、出出汗、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坚持领导带队示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广泛发动群众敞开大门搞活动,坚持结合基层特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好质量关。三要切实做好督导工作。认真履职尽责,加强自身建设。  

市委教育实践活动第七督导组全体成员、市人社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市社保局和市就业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职工100多人参加了会议。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管单位: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28号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660-3362955  传真:0660-3361990
版权所有: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网站地图
粤公网安备 4150202000001号   粤ICP备05063439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52
版权所有: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12345   联系我们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