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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广东省超龄劳动者用工协议示范文本〉的通知》(粤人社函〔2026〕255 号)要求,现将两份示范文本转发公布,请各有关单位、企业结合用工管理实际参照使用,依法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范劳动合同及超龄劳动者用工协议签订,防范用工法律风险,减少劳动争议。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7日




2026-09-07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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