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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我市2024年“三支一扶”人员培训承办机构的公告
  • 2024-11-20 16:47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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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36 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函〔2016〕3632 号)文件精神,提升我市 “三支一扶”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汕尾市人社局拟通过公开遴选方式,选定有资质的培训机构承办我市2024年“三支一扶”人员培训。现就培训机构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项目

  (一)培训目标:通过培训,帮助“三支一扶”人员掌握基层政策法规,增强服务基层意识,提高服务基层能力,提升服务基层水平,以便“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更好地融入基层、服务群众。   

    (二)培训时间:2024年,培训时间为3天。

  (三)培训对象:汕尾市2023届、2024届在岗服务“三支一扶”人员,136人左右(2023届59人、2024届77人),以实际参加培训人数为准。

  (四)培训方式:采取全脱产集中培训形式,通过专题讲座、案例教学、经验交流等方式进行,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政策形势、市情民情、职业技能、通用行政能力、心理教育等。培训暂定在陆丰市举办。

  二、培训费用

  培训费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保险费等,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每人预算984.26元以内,共136人,总预算133860元以内(费用结算时以实际参加培训人数为准)。

  三、遴选对象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或有培训资质的职业培训学校等。

  四、遴选对象资格要求

  (一)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相关资质,依法

  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二)截止报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遴选对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相关承诺书)

  (三)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五、报名资料

  (一)营业执照;

  (二)机构相关资质证明(许可证);

  (三)近三年来同类项目案例;

  (四)本次“三支一扶”培训方案[含教学地点、培训内容、师资力量(列明持培训、教育、新闻或新闻传播等相关职称或相应证书情况)、学时安排、组织保障、收费结算等];

  (五)单位简介和其他证明材料;

  (六)截止报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七)报价表。

  以上材料一式四份。

  五、报名要求

  (一)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资料提交至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3室(汕尾市城区政和路28号),联系电话:0660-3299098。

  (二)受理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6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六、承办机构确定

  本次申报截止后,我局“三支一扶”培训遴选工作小组将组织对各申报培训机构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将结果在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示。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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