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政务要闻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2017年5月26日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政务要闻
2017年5月26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