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专题专栏 > 社会保险
奔波打拼,安全永远是第一位。针对灵活就业、新业态从业者、实习学生、村居工作人员等群体,无需建立劳动关系,从业单位即可参保,为大家筑牢工作期间的安全防线!

一、谁能参保?怎么缴?如何办理?
✅参保人群
未与从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各类特定从业人员,具体包含以下十类:
1.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含已享受/未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2.已享受一至四级工伤伤残津贴、病残津贴人员
3.各类实习学生、勤工助学人员、学徒、单位见习人员
4.家政服务机构从业的家政人员
5.单位见习人员
6.外卖、快递、网约车、互联网主播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7.基层快递网点全体从业人员
8.交通运输公司运营车辆司机、乘务人员
9.村(社区)“两委”委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10.其他符合省、市规定的从业人员
备注:已和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在编公职人员,需按常规参加社会保险,不在本次单项工伤保险范围内。
✅参保条件
参保原则:属地管理、单位参保,由用工/服务单位统一办理,个人无需单独申请。
适用范围:广东省内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村(社区)组织、个体工商户等各类从业单位,均可为上述人员参保。
特殊规则:新业态人员已参加职业伤害保障的,不再重复办理本项工伤保险。
✅缴费标准
缴费主体:由从业单位全额承担费用,个人无需缴费。
缴费费率:按照参保单位对应行业基准费率、浮动费率执行。
缴费基数:在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300%区间内,按人员劳动报酬、补助收入申报。
缴费周期:按月申报、按月缴纳;不支持补申报、补缴,也不办理退费。
✅办理方式
办理前提:单位签署参保承诺书,告知从业人员相关权利与义务。
线上线下:由从业单位统一向社保费征收机构(税务部门)办理参保登记、申报缴费。
生效时间:完成参保登记次日工伤保险关系生效;未按时缴费的,保障暂不生效,实际缴费后次日生效。
二、有网友问?
Q1:参加单项工伤保险,是不是就代表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A:不是。办理单项工伤保险仅为提供工伤保障,不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依据,双方用工关系仍按原有协议执行。
Q2:一个人同时在多家单位干活,只能在一家参保吗?
A:可以多家参保。从业人员服务多个单位的,各个从业单位都可单独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多重保障并行。
Q3:志愿者也能参加这项工伤保险吗?
A:可以。机关、事业单位等组建的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大型活动等公益服务时,可为注册志愿者单项参保工伤保险。
三、参保小贴士
禁止违规参保:用人单位不得把正式职工改为单项工伤保险参保,一经查实将依法整改并追责。
待遇规则:同一工伤事故不可重复认定、重复领取待遇;原有职业病人员,不得在新单位以同种职业病重复认定工伤。
灵活就业、新业态、基层服务等岗位,工作场景多、意外风险高。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精准补齐保障短板,单位参保、个人零缴费、工伤有赔付。
各大用工单位、平台企业、村(社区)组织可主动了解政策,及时为身边从业人员参保。一份工伤保险,既是对劳动者的守护,也是用工单位的风险兜底,让每一份努力都更安心、更有底气!




2026-06-22 15:49
粤公网安备 41502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