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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的标准,经审核评估,拟同意设立汕尾市汇才职业培训学校,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2020年8月18日至8月20日)。
三、其他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本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电话 :3208766 受理人:黄有志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7日




2020-08-17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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