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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推进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助力稳岗扩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2-09-01 10:56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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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关于推进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助力稳岗扩就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7号)精神,制定我市《关于推进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助力稳岗扩就业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日   

  关于推进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助力稳岗扩就业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助力稳岗扩就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7号)精神,克服新一轮疫情对稳就业保民生带来的挑战,助力用人单位稳岗扩就业,对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推出“直补快办”行动。现就“直补快办”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快全程网上经办,推动政策速享尽享。采取业务经办系统后台数据比对方式,对符合社会保险补贴的企业开展“直补快办”,精准发放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确保在2022年12月底前全部实现网上申领。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补贴对象识别。各地要严格依照《转发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汕财社〔2018〕103号)、《转发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汕财社〔2020〕2号)及《关于印发〈汕尾市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细则(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汕人社发〔2021〕114号)《关于印发〈汕尾市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工作指南〉的通知》规定,根据享受的人员范围及对象界定,对符合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进行精准化识别,明确各类补贴对象可享受的标准及年限,实现补贴精准发放。

  (二)规范补贴政策落实。各地要加快经办审核进度,加密审核频次,做到随申请随确定随审核。对缴费基数暂未核定的,可先参照实际缴费或上年基数计算,待缴费基数确定后再进行核定。要进一步简化流程、减少材料、畅通申领,对于在享受期内的非初次申请的企业,在相关情况和材料无变化的情况下,可直接延用之前材料,不得要求重复提供证明材料。要加快经办审核和资金发放进度,通过与社保、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直接比对核实申请企业及人员的信息,确保企业申请或筛选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后,最晚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补贴发放流程。

  (三)加速信息系统建设。各地要充分依托广东省集中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实施网上办理。鼓励用人单位在“广东省就业创业专项资金补贴申报平台”进行社保补贴申领及进程查询,经办机构通过广东省集中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进行审核,确保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在2022年12月底前全部实现网上申领。对于已经享受或正在享受社保补贴的,各地要及时将数据补录入进广东省集中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对于初次申领或正在申领的人员需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再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政策。要完善信息系统比对机制,依托信息系统、大数据比对和相关单位信息共享等方式获得或核实政策凭证的企业,按规定为企业落实补贴办理。

  (四)建立完善补贴台账。各地要建立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信息台账,明确享受企业名称、困难人员类型、补贴标准、月补贴金额、补贴起止日期、补贴发放日期等相关信息,掌握社保补贴工作底数。要及时更新完善信息,做到纸质台账、电子台账同步,做到每月业务进展数据与系统数据相衔接。

  (五)加强政策精准推送。各地要改变以往企业上门申请、部门层层审批的工作模式,加强与当地教育、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主动按月提取企业上月新增参保人员的信息,将新增的人员信息与就业困难人员信息库、高校毕业生毕业信息进行比对,筛选出符合申领条件但未申领社保补贴的用人单位和人员,积极主动联系对接,广泛深入向受益对象推送政策,保证用人单位和人员能知晓政策的内容、了解申领流程、渠道及所需材料,提高政策落实率,支持企业更多吸纳就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好“直补快办”。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工作,是稳就业保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确保补贴政策服务提质增效的关键措施。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政策惠民、服务先行的理念,确保“直补快办”的落实落地,切实发挥政策导向作用。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各地要千方百计加强政策宣传,拓宽政策宣传渠道,加强政策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发挥政策效用。要加大社保补贴申领的宣传,鼓励各类符合条件的单位通过线上直接申领补贴,扩大政策覆盖面,促进稳岗就业。

  (三)强化风险排查,确保资金安全。各地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强化风险排查、健全内控体系、严格流程控制、加强追查问责,打击各类虚报冒领、骗取套取现象,严防内外勾结、违规操作,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四)及时统计总结,确保工作成效。在“直补快办”工作推进过程中,各地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准确统计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情况。要及时汇总工作有关情况,认真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联 系 人: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陈森林、刘柏锋

  联系电话:3299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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