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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彭志豪等2名高校毕业生申请到基层就业补贴的公示
  • 2020-09-11 16:18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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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志豪、蔡淑仪2名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自2019年11月以来先后在汕尾市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均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现申请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各5000元。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细则的通知》(汕人社发〔2020〕54号)及《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府办〔2020〕5号)规定,符合补贴申请条件,拟同意补助彭志豪、蔡淑仪2名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各5000元,共10000元。现予公示。公示时间:5日(2020年9月11日至17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受理联系电话:3299098。      

  附件:

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xlsx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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