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尾市吉仁康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向本局提出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准予该公司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现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
申请单位名称:汕尾市吉仁康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南香城路东海大厦A座一楼、三楼310号(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李佩隆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受理科室: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28号市人社大楼503室
联系电话:0660-3299098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