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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1-01-07 11:47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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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市政府:

  2020年,汕尾市人社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服务和谐社会发展”,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着力点,认真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严格依法行政,积极建设法治人社。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法治人社建设

  局党组高度重视,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党组集中学习。12月11日,通过召开党组扩大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通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特别是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提出了11个方面的要求,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会议结合法治人社建设工作实际,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到法治人社建设工作中作出了部署和要求:一是全面贯彻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二是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制度,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促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三是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人社重点领域执法,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监管,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综合改革,进一步推动市级行政权力压减,推动行政执法重心向县区下移,减少行政执法层级,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加大普法力度,强化普法宣传典型。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负责人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推进全市法治人社建设。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结合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工作会议以及《汕尾市2020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等,制定了《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全局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明确目标和要求,强化工作责任。二是坚持主要领导牵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研究解决当前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审议研究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和重要制度文件,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依法决策、严格执法、法治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2020年重点召开了市人社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部署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专题会议等。三是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通过党组集中学法、讲法讲党课、撰写年度述法报告等,推动全系统共同尊法学法。2020年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60项,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34次。重点深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论述等,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法治实践、推动法治人社建设。组织开展科长讲法、“人社大讲坛”等特色培训活动共12期,函括“人社大讲坛”《民法典》专题讲座、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专题讲座等;组织开展2020年度学法考试工作,全系统在学法考试系统注册人数超300人,参学率达100%。四是带头守法用法,落实《汕尾市人社局关于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实施办法》,定期开展对局班子成员、局各单位班子成员和机关各科室负责同志的谈话提醒,督促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落实“一岗双责”,举办廉政教育专题讲座3场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28场次,强化人社领域各个环节的廉政风险监控。一年来,全系统全年均无发生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或违法犯罪情况,无发生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或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全市人社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三、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人社建设。

  1、持续推进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全面提升人社政务服务效能。一是大力推进人社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前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已录入政务服务事项共216项,包括人社事项145项,市社保71项,编制《办事指南》216份。二是持续优化人社服务窗口建设,在人社综合窗口对进驻事项实行无差别“一窗受理”,并统一使用广东政务服务网—汕尾市统一受理平台收件,实现人社政务服务线下“只进一扇门”、线上“一窗通办”。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网上办,网办比率达100%,100%对接物流平台。三是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推动人社政务服务“一次办”“马上办”。216项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一次办,一次办比率达100%;局机关马上办144项,马上办率为99.31%,社保局马上办62项,马上办率为87.32%。承诺时限局机关压缩率达97.76%,社保局压缩率达92.25%。四是不断深化“无证明城市”的创建工作。全局共梳理政务事项114项,取消证明材料199项,纳入市政府公布的《汕尾市本级第二批证明材料取消清单》。同时,积极推动已取消证明材料的落地落实,强化窗口办事人员的培训工作,推广扫码枪及身份证读卡器的使用,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电子证照的应用,进一步提高便民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五是推动市级行政权力压减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压减工作的通知》要求,牵头组织执法监督科做好与各县(市、区)的沟通衔接,推动人社市级3项行政处罚的取消,110项行政处罚权限重心下移至各县(市、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2、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监督。一是进一步落实《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明确以市政府名义制定、以本局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日常监管等工作。对于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认真落实好公开征求意见及合法性审查程序,确保上报市政府审核时依法有据。2020年起草以市政府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共6个,部门规范性文件5个。二是落实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根据市司法局开展梳理和报送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工作要求,组织收集整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并报市司法局。

  3、落实行政决策规范化。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决策制度,认真组织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落实《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等有关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断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着力推进行政决策进程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2020年全年均没有发生因行政决策失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4、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聘请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作为局法律顾问,在系统内发展公职律师,为我局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2020年发展公职律师1名,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超过10次。推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落实人社“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法治人社建设中的专业知识优势,提高人社法律服务能力。2020年,邀请局法律顾问和局公职律师通过“人社大讲坛”开展《民法典》专题宣传讲座2场次,推动人社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二)严格规范公正严明执法。一是强化行政执法证管理工作。2020年共组织本局9名执法人员统一参加全市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通过率达100%。二是扎实做好各类行政执法工作。认真按照行政执法相关规定,规范各类行政执法工作,确保主体合法、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2020年,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4类22件,均没有超时办结、违规许可和违规收费的现象。全年的行政执法行为均没收到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三是大力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推进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事项、执法人员等事前公开,及时录入执法结果、年度执法数据等事后公开信息,强化行政执法的有效监管。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一是组织开展全市人社系统劳动保障监察案卷评查工作,通过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二是进一步强化“两法衔接”工作。2020年处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宗。公安机关全部予以立案处理,立案率100%,对涉及行政执法立案并办结的“案件信息”及时录入“两法平台”,对恶意欠薪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疫情防控期间,依托“汕尾人社”第一时间发布各类社保信息、就业信息、招聘信息、疫情防控信息等558期,印制就业政策和招工岗位信息海报1万份、用工宣传单20万份,实现疫情防控期间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热点问题答复等业务宣传全覆盖、不打烊。在汕尾日报发表政策宣传类文章21篇、南方+发表宣传文章15篇,在汕尾电视台播放“汕尾市2.0版促进就业九条政策解读视频”5期,接受电视台就业服务专访、领导访谈等共13次,不断扩大人社工作的影响力,提高人社政策的知晓度。积极在局门户网站开设就业、社保、人事、劳动关系、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等宣传专栏及监督受理平台,第一时间更新相关政策法规解读内容,进一步提高人社政策的执行力。加强门户网站的日常监测和动态管理,强化对门户网站的管理和自查,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四是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自觉接受司法监督。2020年我局收到1宗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并按规定录入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强化对复议工作的统计监督。2020年我局共收到2宗行政应诉案件,在应诉工作,均能及时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和有关证据材料,积极参与庭审活动,严格履行生效裁判文书,自觉接受司法监督。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进一步明确基层调解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推进调解仲裁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加强调裁诉衔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2020年,全市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700宗,涉及劳动者1185人,涉案标的1618.72万元,劳动者争议处理结案率99.58%,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定审限内结案数100%。二是强化劳资纠纷排查化解力度。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根治欠薪夏季行动等专项执法检查。2020年全市劳动监察机构共检查1713家用人单位,立案查处86宗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为2343名劳动者追发劳动者报酬1159.1万元。

  (五)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普法评议获“优秀”。2020年我局被列为普法责任履职报告单位,我局以“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工作为契机,紧紧围绕全市普法工作部署,做好履职报告的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普法责任制度,强化人社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提升普法执法实效,推动法治人社建设。普法评议活动期间,在“汕尾日报”刊登普法成效信息1期,公众号信息1期。通过自查自评、社会评议、实地察看、履职报告、现场评议等环节,我局在“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六)开展专题普法活动彰显人社普法特色。一是开展促进就业九条2.0系列政策专题宣传。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出台2.0版“促进就业九条”,并深入各县(市、区)和企业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举办宣讲会15场次,参加企业300多家,印发宣传册和政策清单5万份,全方位做好疫情期间重点企业就业宣传和用工保障。举办网络招聘系列活动,做到就业服务“不打烊”,网络招聘“不停歇”。发放各类补贴资金7071.4万元,政策红利广泛惠及约4.8万人次。二是全面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通过普法培训、送政策送法规活动和新闻媒体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活动期间,通过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条例》原文及相关政策解读24条,深入企业、工地开展宣讲237人次,悬挂宣传横幅标语350条,印发《条例》宣传资料3万多份。通过宣传,推动全市2020年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工作目标。2020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结案数同比下降82%,拖欠劳动者工资案件同比下降89%,涉及劳动者人数同比下降82%,涉及金额同比下降90%,实现了执法效果和宣传效果相统一。三是组织开展以“练兵比武强技能·人社服务惠人民”为主题组织人社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全市人社系统近700人依托在线学习答题平台开展线上练兵活动。通过逐级竞赛选拔出6支队伍参加市级现场比赛、3支队伍参加全省片区赛、1支队伍参加全省赛。通过将比武活动与本地区人社普法宣传工作相结合,全面提升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水平,提升了人社法规政策知晓率。

  四、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存在的问题

  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制作执法文书水平、履行法定程序意识仍不够高。二是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如简政放权联动性不足,一些可下放至县区一级的审批权限由于县区承接的条件还不够成熟仍无法下放,不利于方便群众就近办事;政务服务优化工作、证明材料取消等工作落实力度、后续监管力度不够;“互联网+人社政务服务”仍有待进一步推进。三是普法宣传工作仍需加强。普法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未能有效深入基层及广大群众,对基层人社部门工作、普法联系点、企业等的普法工作指导不足,督促检查较少。

  五、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思路和打算

  (一)进一步增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加强重视,不断完善行政执法案卷工作。指导各级人社部门按照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统一规范使用执法文书,规范案件办理程序,按时按质做好案卷归档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案卷整理水平。二是加强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业务水平。将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纳入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规划,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同时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对执法人员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教育,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思想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人社队伍。

  (二)深入推进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一是进一步破除权限下放的机制阻碍,增强基层承接活力,对凡能下放的权限全部下放到县区,进一步方便群众就近办事。二是继续梳理完善我市事项标准化实施清单,实现动态管理。三是加强监督,建立健全监管体系。推进网上业务办理实时监控,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抓好督查落实。四是依托我市“智慧人社”,进一步推进“互联网+公共服务”,积极推进公共服务事项信息共享,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增强公共服务的主动性、精确性。

  (三)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力度。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人社重点领域执法。二是推动“八五”人社普法规划的启动实施。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强化普法责任,扩大普法宣传成效;强化普法宣传典型,推动普法宣传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在本系统内和有关单位挑选业务骨干,壮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普法宣传队伍,开展对基层人社部门工作、普法联系点、企业等的普法工作。四是积极探索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新形式,创新“互联网+普法”形式,充分利用“汕尾人社APP”,“汕尾人社”“汕尾就业”微信小程序、抖音视频等平台,提升普法宣传的趣味性,强化普法宣传实效。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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