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汕尾市农村集体财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我市农村集体财产管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等规定,我局起草了《汕尾市农村集体财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若有意见建议,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书面意见请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1日至8月29日
联系方式:0660-3289928
地址:汕尾市城区鸿顺路市农业农村局201室
邮箱:swnytd@163.com
附件:汕尾市农村集体财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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