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汕尾市农业农村领域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优化营商环境,贯彻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引导违法当事人主动纠正市场违法行为、自觉守法。我局起草了《汕尾市农业农村领域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公告时间从2025年6月20日至7月1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公告时间内书面向我局反映(请注明工作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晓慧
联系电话:0660-3289988
电子邮箱:swnyzf@163.com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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