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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防南非1型口蹄疫输入有关工作的告知书
2026-06-02 09:02          来源: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机构: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

各牲畜养殖、屠宰、经营等相关单位及个人:

  南非1型口蹄疫属于一类动物疫病,主要感染牛、羊等偶蹄动物,传播速度快、危害程度高。当前境外疫情已传入国内部分地区,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加大。为扎实做好我市防控工作,严防疫情传入蔓延,保障全市畜牧业平稳发展和畜产品安全,现将有关防控要求告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严把外来牲畜准入关。全面了解外购畜禽产地、养殖场及疫情相关情况,结合疫情风险合理调整引种、采购计划,从源头降低疫情输入隐患。

  二、落实场所门禁管理。严格落实进场查验、消毒制度,严禁无检疫合格证明、来自高风险区域以及健康状况异常的牲畜入场;人员、车辆、物资未经查验和消毒,不得进入生产经营区域。

  三、执行调入牲畜报告制度。凡调入牲畜的单位和个人,务必在牲畜抵达后24小时内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备,做到来源可溯、去向可查。

  四、规范调入牲畜隔离观察。对外来牲畜按批次单独圈养隔离,安排专人每日巡查健康状况,发现异常立即处置,严禁混群饲养、违规屠宰。

  五、常态化开展消杀防疫。选用合规消毒药剂,定期对圈舍、场地、器具、运输车辆等开展全面消毒。从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实行分区作业管理。

  六、积极配合疫病监测。主动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抽样检测、风险排查等工作,一旦发现疑似疫情症状,第一时间上报。

  七、全面做好畜禽免疫。各养殖场(户)及时对存栏牛羊等偶蹄动物开展免疫工作,规范建立免疫台账,做到应免尽免。

  八、加强日常巡查值守。压紧压实防疫主体责任,加大场内巡查力度,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准备,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上报。

  九、依法依规规范经营。严格遵守动物防疫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杜绝非法调运、私屠滥宰、违规交易等行为,自觉接受监管和检查。

  当前口蹄疫防控形势严峻,各相关主体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请切实提高防范意识,认真落实各项防控举措。我市农业农村部门将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对防控责任不落实、措施执行不到位,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特此告知。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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