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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
2022-10-24 17:01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数字乡村发展战略,顺应时代趋势、把握发展机遇,加快数字技术推广应用,大力提升数字化生产力,着力发挥信息化在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撑作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结合我市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广东省数字农业农村战略部署,大力发展农业农村数字经济,全面提升农业农村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高效化、服务便捷化水平,用数字化引领驱动农业农村现代化,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汕尾数字农业农村发展取得重要进展,有力支撑数字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数字技术与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消费体系加快融合,农业生产经营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进展,管理服务数字化水平明显提升,农业数字经济比重大幅提升,乡村数字治理体系日趋完善。

  二、重点行动和主要措施

  (一)汕尾数字农业农村社会组织发展行动。集聚信息技术和人才资源要素,加快农业生产、乡村治理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培育数字农业社会组织和专家队伍。发挥好汕尾数字农业人才聚集桥梁作用,吸引更多社会组织来汕尾支持数字农业发展。组织省内外科研院所、企业举办数字农业农村交流论坛,提升我市在数字农业农村领域的影响力。(局政策法规与市场信息科牵头,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汕尾数字农业试验区创建行动。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的建设模式,建设覆盖农业全产业链条的数字农业试验区,鼓励引导非农企业、数字技术产学研机构进驻,推动我市数字农业跨越式发展。推进5G智慧农业产业要素聚集,创建智慧农业产业科技园、5G智慧水产示范应用,促进水产养殖、加工、冷链物流等产业链条有机融合。(局政策法规与市场信息科、水产养殖和资源保护科牵头,各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数字农业产业园区建设行动。以汕尾国家级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为重点,推进数字农业产业聚集,提升农业产业园区数字化基础设施水平,建设汕尾市现代农业产业园综合管理大数据服务平台,促进数据互联互通。探寻农业园区的农业信息化发展模式,实现信息资源自由共享,有效推动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促进园区农业生产经营、农产品品牌培育、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追溯等方面信息化水平提升,建设1-2个省级5G智慧农业产业园区。(局发展规划与农田建设管理科牵头,各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云上云创建行动。利用云计算、移动互联网技术,建立全市一村一品大数据,采集流通、销售等环节的数据资源,为农业生产企业提供市场动态信息、农业政策咨询服务。引导优势产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云上云,促进汕尾优势农产品生产、销售、采购全过程上云,借助本地农产品云构建具有竞争优势的农业生产销售大数据服务体系。(局种植业管理与植保植检科、政策法规与市场信息科牵头,各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数字农业农村科技示范创新团队培育行动提升数字农业农村自主创新能力,发挥团队力量,依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和农业科研成果项目库,聚合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团队、农业科技创新团队和企业,推动线上线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加快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加强农技推广信息化服务,创建2个县级“农技驿站”。(局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科、汕尾市农业科学院牵头,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六)数字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培育行动

  1.“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加快推进信息技术在农业产业链全过程的广泛应用,依托广东农产品“保供、稳价、安心”线上平台,促进农产品产销高效对接,探索大宗农产品远程交易新模式;发动现代农业产业园、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业龙头企业、菜篮子基地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与国内、国际知名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对接,拓展平台应用覆盖面,实现多平台融合线上销售,加快推进“菜篮子”车尾箱工程建设应用,畅通农产品营销渠道,促进农产品出村进城。(按照《汕尾市“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实施方案》分工负责、落实)

  2.农业农村大数据基础工程。按照“数字政府”总体设计要求,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构建基础数据资源体系。依托广东农业农村资源综合管理大数据平台应用,完善涉农信息资源目录,整合对接全市涉农平台系统,推动全市“一图、一库、一网、一平台”应用格局,完善省、市、县、镇、村五级数据采集、传输、共享和隐私保护机制,逐步实现数据精准采集、预警、分析、决策辅助和共用共享,全面提升农业农村大数据服务能力和应用水平。推动建立集空间布局、数量规模、品种结构、质量级别等属性为核心,以汕尾特色农产品为重点的农业全产业链单品大数据,助力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为农产品生产和流通提供价格指导、分类消费等订单农业、定制农业的数据服务。(局政策法规与市场信息科牵头,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3.农村社会事业数据项目工程。依托省农业农村厅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大数据平台,推动市、县、镇 、村四级的系统数据动态化管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GIS等现代信息技术,采用固定电脑和PAD、手机等移动终端,通过门户网站、APP应用、小程序等多样化形式,提供高效能、高可用、高安全、可拓展、可视化和按需服务的平台,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全域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万企帮万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农村泥砖房清理整治等重点工作,打造全市美丽乡村数据动态化、场景可视化、应用智能化的数字乡村管理模式。以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公共服务,拓展农村大数据应用场景。加快推动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持续开展数字乡村试点,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牵头,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4.农村集体资产数字化工程。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信息数字化,建立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管理电子台账,依托省农村集体资产大数据库,加强对农村集体所有资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监管,引导农村产权规范流转和交易,规范数据收集、传输、利用与共享标准。(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与改革科牵头,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5.农村宅基地数字化工程。利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卫星遥感等数据信息,结合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利用现状调查等资料,构建农村宅基地数据库。推进宅基地分配、审批、流转、利用、监管、统计调查等信息化建设,及时完善和更新基础数据。(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与改革科牵头,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6.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按照“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宽带、有网页、有持续运营能力”的六有标准,全面完成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县级运营中心和益农信息社建设工作。推动“政府+运营商+服务商”三位一体推进机制,通过规范全产业链标准打造粤农优品、汕尾名牌农产品品牌,提升农产品商品转化率,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局政策法规与市场信息科牵头,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7.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监测预警工程。加强重要农产品生产和市场监测,强化生产数据实时采集监测机制,着重开展农产品供需形势分析预判。依托广东农业农村资源综合管理大数据平台中农产品生产和市场监测功能,将主要监测基地及重要农作物纳入平台监测范围。(局政策法规与市场信息科牵头,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8.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数字化工程。推动物联网、二维码、无线射频识别等数字技术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广泛应用。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应用,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数字化管理,以扫描农产品二维码的方式,将农产品信息(包括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报告、合格证发放数量、农业企业信息)等生产环节信息,通过数字技术管理应用,实施农产品的源头追溯,实时查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信息内容。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应用,强化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可追溯,构建“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追溯制度机制。(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牵头,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9.畜禽养殖管理智能化工程。基于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广应用养殖场环境智能监控系统和养殖个体体征智能监测系统,加快实施育种管理、环境控制、精准投喂、疫病防控、远程诊断、废弃物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质量追溯等智能设备在规模化畜禽养殖基地的应用。探索“区块链+存证”应用,推进养殖、屠宰、饲料、兽药企业等数据直联直报,构建“一场(企)一码、一畜(禽)一标”动态数据库,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局畜牧与饲料科、兽医与屠宰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汕尾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汕尾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牵头,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10.渔业智能化工程。依托广东渔业高质量发展智慧管理服务平台,整合资源,统一标准,整体谋划。推动企业加入产业链大数据服务系统,贯通产前、产中、产后管理服务和生产、加工、流通环节,打造水产品产销对接平台,推动渔业减量增效、绿色发展。推动渔船渔港全面信息化管理建设,全面整合、提升现有渔船渔港信息化管理体系,通过数据系统整合以及物联网技术运用,实现“一网互动、一网通查、一网通办”。发展渔业船联网,推进渔船智能化航行、作业与控制,加强整合与规划提升,建设涵盖渔船、渔港、渔民、渔业组织等基本要素管理和渔政执法、渔船进出港报告、电子捕捞日志、渔获物可追溯、渔船动态监控、渔港视频监控、信用管理的渔船渔港综合管理系统。提升远洋渔业资源开发利用的信息采集分析能力,推进远洋渔船视频监控的应用。推进智慧水产养殖,构建基于物联网的水产养殖生产和管理系统,推进水体环境实时监控、饵料精准投喂、病害监测预警、循环水装备控制、网箱自动升降控制、无人机巡航等数字技术装备普及应用,发展数字渔场,建设数字渔业园区。以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为重点,推进海洋牧场可视化、智能化、信息化系统建设。按照“全覆盖、智能化”目标对现有安全生产指挥系统升级改造,升级改造渔船卫星通信、定位导航、防碰撞等船用终端和数字化捕捞装备,实现准确计算分析海上气候和生产渔船态势,以及对全市出海渔船全覆盖监控、日常在线检查、指挥调度等目标。(局水产养殖和资源保护科、渔业发展科、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牵头,各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海洋综合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落实)

  11.现代数字种业发展工程。加快推进数字种业数据共享平台建设,推动科研平台、育种基地、种业企业、生产基地、加工中心和用种大户等数据互通。完善种质资源数据库和标准品样品数据库,统筹利用生产经营许可、生产经营备案、市场质量监督等一体化监测手段,加快数字种业在品种品系研发、种质资源保种(护)场(区、圃、库)、种畜禽场区、交易市场中的应用,进一步完善二维码追溯管理系统,加快实现种业可追溯管理。(局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科牵头,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12.智慧农机发展工程。推进农业机械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加强农机智能化建设,推动基于北斗系统的传感器、导航技术、精准作业等在农机装备和农机作业中的应用,建设大田作业、设施控制的智慧农机装备示范基地。创建无人作业农场。推进“互联网+农机化”发展,推广应用具有农机安全监管、作业监测、维修诊断、服务调度、应急救灾等功能的信息化服务平台,实现对重要农时机械化生产的信息化管理与调度。推广应用手机 APP、人脸识别、补贴机具二维码管理和物联网监控等技术,加快农机购置补贴业务全流程线上高效安全办理。(局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汕尾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牵头,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13.农田建设管理智能化工程。推动遥感监测、物联网、地理信息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田建设管理的应用,按统一标准、统一规范和统一数据的要求,建设高标准农田“一张图”,实现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资源共享,扎实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监测监管与评价。(局发展规划与农田建设管理科牵头,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14.农业植保和病虫疫情防控治理智能化工程。完善全市农作物病虫疫情和农药风险监测预警网络,增设一批智能化监控网点,推进病虫害和灾情信息精准管理,提高我市病虫疫情防控治理水平。实施植保无人机作业补贴,推动无人机在主要农作物病虫防控的应用,扩大社会化服务覆盖面,促进我市植保植检人工智能发展。进一步完善农药产品溯源管理、行业统计分析、企业诚信档案建设等功能,有效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加快实现农药精准高效管理,提升全市农药监督管理水平,为农作物病虫害防控提供有力保障。(局种植业管理与植保植检科牵头,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15.农业执法和应急指挥智能化工程。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实现农业执法智慧化、信息化、规范化。运用广东省执法公示平台,实现农业执法现代化、通过及时将农业执法信息上传,实现农业执法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可追溯化,确保执法效率,简化办事流程,降低执法成本。依托市三防指挥部,提高应急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农业救援水平,减少农业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局执法监督科牵头,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16.农业数字化对外合作工程。围绕“一带一路”倡议,加强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有效对接与统筹,提升农业对外合作水平,拓宽优质农产品销售渠道。依托省数字农业对外合作平台,提升农业企业走出去服务水平。推动电商企业参与跨境农产品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形成农产品的跨境产业链。(局乡村产业发展与交流合作科牵头,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17.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与防控数字化工程。依托全省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与防控管理平台,按照地形地貌、降雨量、种(养)植结构,在具有代表特征的小流域农田区域,建立覆盖种植业、畜牧业和海洋渔业等农业生产产地环境面源污染的在线监测网络。(局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科牵头,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18.农产品“短视频+网红”营销工程。成立汕尾市农业农村短视频制作推广团队,运用“短视频+网红”模式,开展短视频制作和应用推广,引导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和消费快速无缝对接。探索“短视频+订单农业”模式,激发城市和农村消费活力。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开展农产品短视频营销定制服务,积极参与各类农产品展销活动,推动农产品出村进城,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举办“短视频+网红”培训班,培育新一代“短视频+网红”人才,融合农产品直播带货模式,传播优秀农村传统文化,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局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科、政策法规与市场信息科牵头,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七)数字农业示范龙头企业培育行动。实施农业龙头企业培优工程,培育数字农业示范龙头企业,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利用数字技术加强农产品加工设施装备改造提升。开发利用农业产业化信息系统,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监测指导力度,指导建设原料与制品可溯互通、加工全程智能化控制、产品质量自动监测、生产过程可视化监管的现代数字农业示范龙头企业,推动数字技术和农业产业深度融合。推动数字技术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应用,鼓励支持建设设施完备和功能多样的数字休闲观光园区、乡村民宿和康养基地等,宣传农业科普知识,传承农耕文化,加快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局乡村产业发展与交流合作科牵头,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八)数字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行动。加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信息化建设力度,通过信息化手段规范农民合作社社务、财务、经营管理。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农民合作社信息化建设,为农民合作社提供功能完善、简单易用的管理软件。依托全省农民合作社管理服务平台,统筹整合农民合作社经营、管理等信息,建立健全农民合作社动态监测机制,依托专业化数字服务,为农民合作社提供精准化的生产、销售、金融、物流等社会化服务。(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与改革科牵头,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九)数字农业农村新农民培育行动。建立新型数字农民学习平台,低门槛、智能化的开展农业数字化技能培训,提升新型数字农民质量。联合专家资源,形成“平台+专家+服务”的业务模式,全市推广,提升线上培育的普及性。建立农民新技术创业创新培训体系,对家庭农场主、种养大户、创业青年农民等进行农业新理念、新技术和新应用培训,提升数字化技能操作及管理能力。(局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科牵头,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数字农业农村重大应用场景(模式)推广行动。开展数字农业农村示范(试点)县镇遴选工作,推进数字农业农村重大场景应用到县镇,并组织宣传推广,营造数字农业农村发展的良好氛围。弥合城乡“数字鸿沟”,建立地方农业特色产业与消费结构相匹配的数字农业农村应用场景(模式),加快促进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通过试点示范,全面推动我市农业农村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局政策法规与市场信息科牵头,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2年4月底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的行动方案,周密部署、突出重点、精心安排、及时启动。

  (二)行动实施阶段(2022年5月至2024年12月)。各牵头科室、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以10个专项行动为重点,推进各项行动措施,大力提升数字化生产力,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

  (三)监督指导阶段(2022年5月至2024年12月)。市级开展指导调研,强化责任落实,督促各地将行动方案措施落实落地落细,及时总结好做法,挖掘好经验、培树好典型、推广好案例。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1月至3月)。对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行动中的先进集体和突出个人进行总结表扬,总结宣传推广数字农业农村典型案例,推动建立可复制样板工程,切实提升汕尾农业农村数字化能力。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成立数字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细化政策措施,建立规划实施和工作推进机制,跟踪和督促各项任务落实。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协调,将数字化理念融入农业农村工作全过程。开展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监测评价工作,持续提升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

  (二)加大政策扶持。各地要统筹用好各级涉农资金,加大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投入力度,建立多元化的投入和长效机制,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利用资金优势、技术优势和市场化运营优势支持数字农业农村发展。加强数字农业农村就业扶持力度,减少事前准入限制。推动科研体制创新,强化激励机制,促进关键适用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

  (三)强化人才支撑。建立数字农业农村专家决策咨询制度,培养造就一支数字农业农村领域高水平管理人才和队伍。开展数字农业农村人才下乡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现代信息技术使用能力培训工作。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志愿者、返乡就业人员参与数字农业农村建设。

  (四)营造良好氛围。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展示数字农业农村建设新成果、新业态、新模式、新理念。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数字化人才通过多种方式服务数字农业农村事业,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数字农业农村推广融合发展机制。

  (五)做好信息报送。建立健全常态化专项行动信息报送机制,各牵头科室和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请于每年12月20日前报送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行动年度工作总结,随时报送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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