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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农业经营主体倡议书
2021-02-03 16:13          来源: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机构: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

全市农业经营主体:

  当前国内疫情呈现多地局部暴发和零星散发态势,多地因人员聚集出现新传播链,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春节临近,随着返乡人员和人群聚集性活动增多,农村疫情防控压力加大。为持续巩固防疫成果、降低传播风险,共同维护我市农业领域和农村地区安全稳定,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防控信息,遵循有关防控指引,落实有关防控措施,储备和配发必要的防护物资。加强“ 人”“ 物”同防,加强员工的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尤其是规范做好直接接触进口物品人员的防护和健康监测。加强办公场所、食堂、卫生间等主要公共场所设施设备的消毒工作,全面排查冰鲜肉类、水产类等重点冷冻产品、专用冷冻冷藏库房(特别是进出口冷冻食品的库房)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优化监测和消毒方式方法。开展宣传引导,及时向员工传达国内外疫情动态、科学防疫措施和有关政策要求。

  二、倡导员工在工作地休假。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鼓励外来农民工等务工人员就近就地过年,尽可能减少区域流动,非必要不返乡。对于确需返乡的员工尽可能错峰返乡返岗,严格落实好相关防疫政策要求。倡议广大农业经营主体为留在汕尾过年的外地务工人员提供适当奖励补助,做好调休补休。

  三、加强保供给和质量安全。及时了解主要农产品的供求信息,合理有序安排农业生产,加强产销对接,确保春节期间“米袋子”、“菜篮子”和“果盘子”的有效供给。严格执行农业生产标准,规范种养殖过程管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增强疫情防控的责任心和稳产保供的使命感,以诚信为本,依法依规开展经营和服务,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坚决杜绝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发布虚假误导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发生。切实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及时结清员工工资,假期加班要依法依规支付加班工资。

  五、动物重大疫情防控管理到位。畜禽行业农业经营主体要抓好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开展冬季集中大消毒活动,加大屠宰环节检查力度,规范养殖生产,不购进、不运输、不销售来源不明或非法捕获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格落实生产及运输环节的各项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广大农业经营主体,疫情尚未结束,抗疫仍在继续。让我们保持高度警惕,做到思想不麻痹、防疫不懈怠、措施不放松,织牢疫情防控保护网,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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