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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海上渔业科研综合实验平台科研养殖合作单位的公告
2024-12-06 10:32          来源: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机构: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

  一、合作背景与目的

  为充分利用海洋资源,提升海洋科研与养殖产业的融合发展,我局下属事业单位汕尾市农业科学院(甲方)就海上渔业科研综合实验平台建设公开遴选合作方(乙方)。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单位,请与我局联系。

  二、合作内容与范围

  1、海域面积与坐标

  甲方根据《汕自然资函〔2024〕1812号》,提供19.8829公顷海域,位置在广东省汕尾市江牡岛西侧海域约157m处。

  2、任务

  科研用海合作区合作期限为用海使用期限,合作过程中如乙方达不到甲方要求,合作终止。甲方负责提供养殖成套技术规程和指导;乙方负责设备投入、科研经费投入及管理,实验目标预计年产量为2000吨,年产值为8000万元以上。

  3、条件要求

  乙方需要具备养殖军曹鱼为主的技术和经验,军曹鱼养殖规模占项目总产值的40%以上。合作期间,甲方负责科学研究,涉及该片海域的项目申报需由甲方牵头,乙方配合。规定由乙方牵头的项目需经甲方同意方可申报。乙方每年投入给甲方一定科研费用,专项专用。

  乙方无偿提供科研所必需的设施及便利条件,乙方所建设的网箱及设备可配合甲方开展科学研究,如科研特殊需要,双方协商后进行建设。乙方需为甲方在监测设备安装、实验开展等方面提供便利支持,但不影响乙方相关活动。

  乙方配合甲方进行调研、科研活动、科普与宣传活动。

  4、成果分配约定

  甲方负责科研海域和技术支持,乙方负责科研经费投入,所得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科研副产品由乙方处理。

  三、截止时间与联系方式

  有意者请于2024年12月10日18:00前将合作意愿书纸质版(盖公章)邮寄至汕尾市城区鸿顺路市农业农村局,同时将电子版(盖公章)发送至邮箱1207623745@qq.com,超过此时间段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660-3462866。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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