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水生野生动物疫情防控执法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市农业农村局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要求,暂停全市水生野生动物行政许可发放工作,并要求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迅速开展水生野生动物疫情防控执法检查和宣传工作。
1月30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汕尾渔政支队、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城区渔政大队开展水生野生保护动物执法检查和宣传活动,分别对市区酒楼、市场等可能涉及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场所开展执法检查和宣传。此次活动共检查市区酒楼5家、交易市场2个,查获违规购买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花鳗鲡一宗,执法人员按程序给予办理处罚手续,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在加强执法检查的同时,对市区酒楼、交易市场有关人员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60份,并要求在全国疫情解除之前,禁止所有野生动物交易,如发现有野生动物异常死亡,要第一时间报告。
目前,全市针对水生野生动物疫情防控执法和宣传工作正在各县(市、区)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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