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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督查组分赴各地开展督查活动
2008-10-15 12:17          来源: 本网讯          发布机构: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通知》(汕府办明电)[2008]199号)精神,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加快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进度,市派出督查组于10月7日至9日分赴各地开展专项督查活动。
  督查组分别听取了各县(市、区)政府关于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情况汇报。从督查情况看,自四月份全省启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以来,我市各级党政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把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列入议事日程抓紧抓实。各级农业部门迅速行动,抓住改革的难得机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主动加强沟通协调,抓紧制定改革实施方案。但各地各行业改革进展还不够平衡,工作进展较快的海丰县、市城区,各有关行业都已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并报当地政府,当地政府正在就改革实施方案抓紧调研,争取尽快审批。陆丰市做得较好的部门是农业、水产,均已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并报当地政府审批,但林业、农机等部门还未完成改革实施方案的制定。由于进度不一,我市要在年底前完成改革工作,任务还很艰巨。
  针对督查中存在问题,督查组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意见: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改革这项工作纳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措施,有检查,扎实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二、明确责任,按期完成。各县(市、区)要落实专人负责,按照汕尾市政府《关于做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工作的通知》(汕府明电[2008]8号)精神,抓紧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并于10月底将经审批的改革实施方案报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汇总,再报市政府审批后迅速组织实施。
  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加强沟通,密切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改革,按照上级的要求完成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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