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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召开《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奋战三大行动,奋进靓丽明珠”两大主题专题宣讲报告会
2020-07-23 16:20          来源: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机构: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

  7月22日,市农业农村局在局七楼会议室召开《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奋战三大行动,奋进靓丽明珠”两大主题专题宣讲报告会。报告会邀请中共汕尾市委党校政治教研室讲师、市委宣讲团成员张路老师作宣讲报告,局党组副书记、市委农办常务副主任刘石兰主持会议,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报告会。

  张路老师围绕《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颁布实施重大意义、《规定》的主体责任及主体责任内容、如何贯彻《规定》三大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同时,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市委市政府“奋战三大行动,奋进靓丽明珠”重要决策部署的总体性要求、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整个宣讲过程脉络清晰、分析透彻、重点突出,内容详实,深入浅出,具有很强的理论性、针对性和指导性,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报告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高火君作了发言。他指出,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明确了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主要原则、责任内容、责任落实以及监督追责情形,涵盖了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及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他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着力落实执行,更加自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做到知责明责、守责担责、履责尽责。同时,要紧紧围绕全市“奋战三大行动、奋进靓丽明珠”动员会部署要求,积极助推基层基础建设年、“项目双进”会战年、营商环境优化年三大行动,为奋力把汕尾建设成为沿海经济带的靓丽明珠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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