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市甘薯产品上市销售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产业健康发展,2月2日至6日,市农业农村局持续开展甘薯产品质量安全“百日”攻坚整治行动,深入生产一线,督导推进甘薯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管工作。
针对近期甘薯产品陆续开始上市情况,市农业农村局对此高度重视。局分管领导亲自带队,深入甘薯主产区陆丰市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市、县两级持续开展指导、检查工作,要求各地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严把“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关口,狠抓质量安全关键环节监管,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同时,要求甘薯经营主体必须严格执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切实做到“带证销售”,确保产品来源可溯、质量可靠。
督导期间,各行动小组坚持问题导向,携带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设备,主动深入田间地头、收购网点、种植合作社等进行抽样检测。据统计,本周共快速检测甘薯样品12批次,检测结果显示合格样品11批次,检出农药残留超标样品1批次。对于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立即责令相关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暂封产品,待定量检测结果进行处置。
本次行动累计出动监管检查人员40多人次,检查范围覆盖农药经营门店5家、甘薯种植企业及农户15家。在开展检查的同时,工作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者宣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及科学用药知识,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份,引导生产经营者规范使用农业投入品,自觉遵守安全间隔期规定,从源头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监测频次和监管力度,持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管控,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我市甘薯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领导信箱
联系我们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