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我市农业农村领域防御台风“马鞍”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根据《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将防风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防风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汕防〔2022〕15号)精神,市三防指挥部于2022年8月24日8时将防风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经研究,决定启动我市农业农村领域防风Ⅲ级应急响应,请你们按《汕尾市农业农村局三防应急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做好我市农业农村领域防风工作。
附件: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将防风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防风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汕防〔2022〕15号)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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