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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遴选汕尾市保障粮食安全产专项(甘薯产量提升行动项目)共建单位的公告
2026-05-06 15:23          来源: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机构: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

  一、合作背景与目的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保障粮食安全生产资金(甘薯产量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6〕2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保障粮食安全生产资金(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建设等项目)的通知》(粤财农〔2025〕229号)、《2025年汕尾市保障粮食安全生产专项(甘薯产量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项目任务中的甘薯脱毒健康种苗繁育基地(包括网室大棚30亩和大田扩繁基地410亩)、甘薯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基地(2个,每个1000亩)需联合企业共同建设,我局下属事业单位汕尾市农业科学院(甲方)就甘薯健康种苗繁育基地建设和甘薯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基地建设公开遴选合作方(乙方)。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单位,请与我局联系。

  二、建设内容与要求

  1、甘薯脱毒健康种苗繁育基地1个(440亩)。甘薯健康种苗繁育基地主要由网室大棚和扩繁大田两部分组成。其中,要求建设网室大棚30亩,大田扩繁基地410亩,合计440亩;

  2、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基地2个(不少于1000亩)。全市建设绿色高产高效千亩示范片2个,要求宣传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带动甘薯单产提升较上一年度全市平均水平提升10%以上,并集成一套适宜本地区的甘薯绿色高产高效种植方案。

  三、遴选范围及要求

  以汕尾市辖区内甘薯种植经营主体为申报主体,以自愿为原则。

  1、遴选甘薯脱毒健康种苗育繁基地共建单位。

  在全市范围公开遴选具有甘薯种苗生产基础、技术能力和资金实力的企业或机构1家,承担甘薯脱毒健康种苗育繁基地建设任务。重点考量以下条件:

  1)申报主体须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一般应具有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2)具有稳定的生产基地(440亩以上,含网室大棚建设地30亩和扩繁大田410亩),拥有甘薯种苗生产的实际经验与良好记录;

  3)拥有相对稳定的技术团队,或与科研院所建立了实质性的技术支持与合作关系,可支撑甘薯健康种苗繁育技术的实施;

  4)具备基地建设所需的配套资金筹措能力,能为基地的长期运营和市场推广提供可靠保障;

  5)承诺按照统一标准生产,并优先保障本地种苗供应,对带动本地产业发展、构建健康种苗推广体系具有明确规划和积极意愿。

  2、遴选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基地建设主体

  在全市范围公开遴选具有甘薯种植基础、技术能力和资金实力的企业或种植大户 2 家,承担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基地建设任务。重点考量以下条件:

  1) 申报主体拥有相对集中连片的甘薯种植基地,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00亩(以流转合同或实地测绘为准),且基础设施相对完善,土地权属清晰,具备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的物理条件;

  2) 能够示范推广高产高效的综合性种植技术模式。优先支持具有节水灌溉(如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绿色防控、机械化管理等技术或设施的主体;

  3) 基地规划科学合理,具备“可看、可学、可推广” 的示范功能,愿意承担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先行试验与展示任务;

  4) 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具有丰富的甘薯种植管理经验,且基地拥有相对稳定的生产技术骨干;

  5) 可持续发展能力强:主体经营状况良好,信用记录优良,具备配套投入和持续运营的资金实力。

  四、截止时间与联系方式

  有意者请于2026年5月13日18:00前将合作意愿书纸质版(盖公章)邮寄至汕尾市城区鸿顺路市农业农村局,同时将电子版(盖公章)发送至邮箱674800039@qq.com,超过此时间段不予受理。

  联系人柯先生,联系电话0660-3462866。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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