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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例!汕尾海事、海综携手成立市级商渔船“联管中心”
2025-09-07 00:45          来源: 汕尾海事          发布机构: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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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仪式现场。汕尾海事局党工部供图

  9月5日,汕尾海事局与汕尾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在汕尾海事局举行《汕尾市商渔船联管中心工作机制备忘录》签署仪式。汕尾海事局党委书记、局长翁利先和汕尾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队长郑金山共同出席仪式并讲话,标志着广东省内首个市级商渔船联合管理工作机制正式启动运行。该机制是汕尾海域商渔船安全管理领域的一项重要创新,旨在进一步防范商渔船碰撞风险,提升海上协同治理能力,为汕尾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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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商渔共治工作。汕尾海事局党工部供图

  自2021年双方签订合作备忘录以来,已初步构建起“联合会商、联合宣教、联合通报、联合执法、联合搜救”的“五联”工作机制,在通航秩序维护、隐患协同处置、事故联合调查、安全宣传教育及搜救应急联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据统计,自2020年开展“商渔共治”行动近五年来,汕尾辖区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商渔船碰撞事故,海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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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宣教。汕尾海事局指挥中心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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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巡航执法。汕尾海事局指挥中心供图

  此次签署的《工作机制备忘录》在原有合作基础上进一步升级,核心内容包括会商联络、信息共享、工作协作三大方面,共细化13项具体举措。机制突出“联合值守”,强化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水域规划协同、执法能力建设、安全警示教育及搜救协调联动等工作,推动“五联”机制效能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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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巡航。汕尾海事局执法支队供图

  接下来,汕尾海事局将紧紧围绕“共建、共享、共治、共进”总体目标,以市级商渔船联管中心为起点,持续深化与县区、镇街层面政府及农业农村部门(海洋综合执法机构)的协作,积极推动高风险水域基层联管中心建设和实体化运行,不断夯实汕尾“西承东联桥头堡、东海岸重要支点”定位的海上安全基础,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汕尾海洋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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