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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民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5-01-20 12:40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汕尾市民政局 【字体:   打印

  2024年,市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全力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推进民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法依规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提高政务透明度,规范行政行为,强化社会监督,将信息主动公开作为提升民政工作质量、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保障公众知情权的重要抓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市政府工作要求,现公布汕尾市民政局(以下简称市民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市民政局通过优化信息发布栏目设置,拓展发布渠道,丰富发布内容,创新发布形式,严把发布质量等措施,提升了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推进民政工作公开透明,努力扩大民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一)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加强政府网站与新媒体管理。市民政局已指定专人负责局网站、“汕尾民政”微信公众号日常维护、信息编撰、审核、发布等工作,深度挖掘民政信息。据统计,市民政局门户网站2024年发布信息206条,“汕尾民政”公众号2024年发布信息153条,及时公布工作动态、政策调整等,传递民政正能量,讲好民政故事。二是多渠道正面宣传民政成果。主动向省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等新闻媒体报送有关宣传信息资料,积极宣传报道民政工作进展、成果和民政人风貌。2024年,印发《汕尾民政简报》94期,其中,市委采用信息文章9篇,市政府采用信息文章1篇。

  (二)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发布市民政局出台的各项与民生相关的政策文件,按照《汕尾市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机制》相关规定,落实“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要求,做好“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中期评估工作。通过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解读推动相关政策落地见效。

  (三)依法及时开展依申请公开。依法及时开展依申请公开。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按照“能公开尽量公开”的原则,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已按时答复,办结率100%,无向申请方收取费用。

  (四)回应社会关切。开展在线答复倾听群众诉求、搜集社情民意。对网民来信和建议意见,进行统一登记、转办,在规定时间答复办理,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规范信访工作机制和信息报送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依法处理矛盾纠纷,全年没有发生大规模上访。2024年以来,市民政局接待来访群众共220人次,收到来访、来信、来电信访件106件,民政部、省民政厅通过全国民政信访信息系统转来信访件22件,网络平台(网络问政、12345平台)收到43条留言及热线工单,以上均已按时限办理完毕。所有来信均得到及时有效回复,办结率、答复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部分政策解读形式不够多样化问题。

  改进情况:严格执行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要求的同时,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推动政务公开方式多样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机关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工作报告电子版可通过汕尾市民政局官网http://www.shanwei.gov.cn/swmz/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汕尾市民政局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8号,邮编:516600;电话:0660-3364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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