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对汕尾市2020年度——2022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二批)进行确认,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8月6日至8月1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反馈,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市财政局3341990,市税务局3209968,市民政局3370843)
汕尾市2020年度—2022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二批)
陆丰市慈善会
汕尾市民政局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