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尾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6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制度的通知》(粤府办〔2013〕17号)、《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6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通知》(粤民发〔2026〕31号)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粤民函〔2026〕5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民政局起草了《汕尾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6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6年4月29日至5月11日通过“汕尾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到相关意见0条。
特此公告。
汕尾市民政局
2026年5月12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局长信箱
联系我们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2026-05-12 23:24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