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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惠民殡葬政策
2025-09-23 15:28           来源: 汕尾民政          发布机构:汕尾市民政局 【字体:   打印

  一、惠民殡葬服务对象

  凡在本地或异地死亡且遗体实行火化的本市户籍居民。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免费对象范围扩大到在本市死亡、火化的非本市户籍地居民(人口)。

       二、惠民殡葬基本服务标准及费用项目

  免费殡葬基本服务依照民政部《殡仪接待服务》、《遗体保存服务》、《遗体告别服务》、《遗体火化服务》、《骨灰寄存服务》等有关行业标准和省、市、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免费项目包括遗体接运(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火化(普通火化炉)、骨灰寄存(不少于1年或海葬、树葬)以及遗体消毒、遗体存放(不超过3天)、遗体告别厅租用(小型告别厅)、骨灰盒(盅)(简易标准型)项目。

  丧属选择以上七项免费项目之外的选择性服务项目,按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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