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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采取“三落实”措施完成示范点及幸福食堂年度建设任务
2023-01-20 10:49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汕尾市民政局 【字体:   打印

  2022年,全市投入在3870万元,完成建设10个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示范点、20个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示范点,163个幸福食堂,超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高位谋划抓落实。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在“六大会战”工作部署中将居家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列入“民生补短大会战”“乡村振兴大会战”“产业发展大会战”“现代服务业大会战”四大会战内容之一。同时,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票决将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提升行动纳入我市2022年十件民生实事之一。二是经市委深改委审议通过,市政府办发出《汕尾市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汕府办〔2022〕13号),从2022年起每个幸福食堂按6万元/年的标准进行补助,其中市城区、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华侨管理区的补助资金在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列支,其余县(市)在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列支。三是市政府分管领导将此项列入重点工作来抓,多次调度督导抓落实,市民政局党组提前谋划部署,开展前期调研,制定《2022年汕尾市居家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方案》《关于规范和更换食堂名称标识的通知》《汕尾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设置建设指引》等文件,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推进示范点及幸福食堂建设。

  加大资金投入抓落实。2022年我市投入镇、村级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资金3870万元,其中:投入500万元建设10个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示范点、投入400万元建设20个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示范点、投入2970万元建设163家幸福食堂。

  强化督促指导抓落实。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通过访谈等形式,向社会通报十件民生实事办理进度和完成情况,回应媒体和社会关注,助推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同时,市民政局采取一线工作法,通过听取汇报、发出《催办函》、实地督导等方式,深入实地加强督促指导,全力实施居家养老服务提升行动,确保顺利完成年度任务。


  供稿:市局办公室

  编辑:徐于淇

  初审:曾庆诗

  复核:徐远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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