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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七届第122次常务会议要求 以人为本着力构建五大体系 推动我市民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1-12-30 16:11           来源: 汕尾市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汕尾市民政局 【字体:   打印

  12月28日,市长逯峰主持召开市政府七届第122次常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的决策部署,研究做好民政事业、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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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审议《汕尾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汕尾市殡葬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汕尾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和延长实施期限的决定》《汕尾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汕尾市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实施方案》《汕尾市人口发展规划(2020-2035年)》《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方案》《关于汕尾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汕尾市规模以上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工作方案》《汕尾市人民政府 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人才周转房租赁工作沟通备忘录》《2021年度大国资平台培育资金分配方案的意见》等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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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强调,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要加强汕尾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与省级规划的有机衔接,主动向上对接,向省民政厅争取将更多资源向革命老区倾斜,支持更多高水平的养老产业落户我市。要认真抓好规划任务落实,着力构建民政领域“大救助、大养老服务、大儿童保障、大慈善、大社会治理”五大工作体系,按照“十四五”规划和既定目标,梳理清单任务,做好统一协调,及时解决推动规划落地过程中出现的困难。要聚焦民生重点,着力在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健全管理体制机制、推动数字化转型上下功夫,全力推动汕尾民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优化我市殡葬事业“十四五”规划方案,明确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列好工程项目清单,细化任务目标,切实抓好规划的实施落地。民政部门要担起责任,坚持规划先行,将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因地制宜做好殡葬设施布局。要以人为本,坚持推进文明殡葬与完善殡葬服务供给相结合,完善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优化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加强殡葬管理规范化建设,满足群众“逝有所安”的殡葬需求。

  会议强调,各级教育部门要认真抓好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依法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和中小学教师各项权益。市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作为教育督导的必查内容,聚焦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主责主业,坚持分类治理、标本兼治,统筹推进,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社会事务进校园等事宜,严格清理规范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广泛宣传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神圣使命,大力倡导尊师重教,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教育、关爱中小学教师,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市领导黄志坚、叶健德、曾宏武、温树斌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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