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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等三部门将举办第二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选拔赛
2026-07-10 21:36           来源: 广东省民政厅          发布机构:汕尾市民政局 【字体:   打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加快推进民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服务新时代新征程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近日,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印发《关于举办2026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二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选拔赛的通知》(下称《通知》),拟于7月中旬,以“技能照亮前程”为主题联合举办2026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二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选拔赛(下称“选拔赛”)。

  《通知》指出,此次选拔赛设置养老护理员、孤残儿童护理员、殡仪服务员、遗体防腐整容师4个竞赛项目,均为单人赛项。参赛人员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满足以下条件:从事养老护理员、孤残儿童护理员、殡仪服务员、遗体防腐整容师等职业2年及以上的在职职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刻苦钻研技术,勇于创新。其中,养老护理员赛项,鼓励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职工参赛。全日制学习时间不算作工作年限,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及已取得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各地级以上市民政部门要加强参赛资格审核。

  《通知》明确,选拔赛以养老护理员、孤残儿童护理员、殡仪服务员、遗体防腐整容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高级工及以上的知识和技能要求为依据,命制竞赛内容。具体竞赛技术规则、技术工作文件、参考赛题库等另行发布。

  省级选拔赛按竞赛项目设置个人奖、组织奖和其他奖项。选拔赛组委会向获得省级选拔赛一、二、三等奖的选手颁发奖牌、奖杯和证书,对未获得上述奖项但在参赛人数50%以内的选手颁发优胜奖,其他参赛选手颁发参赛证书。竞赛优胜奖及以上名次的选手,按有关要求组织核发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得实际参赛人数在60人及以上的前4名、40至59人之间的前2名、20至39人之间的第1名,选手报名时已实际持有竞赛对应职业、级别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晋升一级职业技能等级。无国家职业标准的竞赛项目或参加决赛人数不足20人的竞赛项目,不晋升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相应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不重复颁发。证书核发结果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意见为准。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总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引导、推动各类技术技能人才通过竞赛活动,掀起学习职业理论和实操技能的高潮,全面提升实际工作能力和技能水平,以娴熟技艺和工匠精神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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