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首页 机构 要闻 政务 服务 互动 专题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民政局 > 要闻 > 公示公告
汕尾市民政局2022年度中央、省和市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2023-06-25 17:33           来源: 汕尾市民政局          发布机构:汕尾市民政局 【字体:   打印

  根据财政部《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21〕18号)、《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社〔2021〕60号)、《广东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粤财综〔2022〕51号)等规定,现将汕尾市民政局2022年度中央、省和市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情况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1〕308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2〕88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2〕162号),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出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安排我市3888万元,其中市民政局620万元,市城区496.3万元、陆丰市1187万元、海丰县879万元、陆河县669万元、红海湾经济开发区33.3万元、华侨管理区3.4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类项目、养老服务项目、医养结合项目和儿童福利类项目(儿童福利及未保机构建设、“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等方面。具体如下: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972万元。主要用于推动养老智慧服务云平台建设,推动为老服务信息化网络建设,完善养老信息化治理体系;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

  2.残疾人福利类项目8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3.养老服务项目1849万元。主要用于加快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加强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服务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4.医养结合项目328万元。主要用于健全高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优化提升公办养老机构(含开展养老服务的医疗机构)照护服务能力,提高护理型床位数占比。

  5.儿童福利类项目655万元。

  (1)儿童福利类项目(儿童福利及未保机构建设)612万元。主要用于市城区儿童福利及未保机构建设;提高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服务能力。

  (2)儿童福利类项目(“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40万元。主要用于已被认定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发放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有助于提高孤儿受教育水平,提高就业能力。

  (3)儿童福利类项目(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3万元。主要用于为0-18周岁孤儿和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孤儿提供手术和住院治疗、购买特殊药品、进行体检、实施矫形康复和综合康复,提高残疾人孤儿生活自理能力,促进残疾人孤儿回归家庭、融入社会。

  二、省级彩票公益金情况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1〕318号),2022年省财政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安排我市179万元,其中市民政局143万元、市儿童福利院30万元、海丰县6万元,主要用于“大儿童保障”体系建设工程项目、“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人才队伍建设项目、“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等方面。具体如下:

  1.“大儿童保障”体系建设工程项目30万元。主要用于儿童福利院档案室建设,完善档案管理设施设备。

  2.“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人才队伍建设项目143万元。主要用于聘请督导人员,建立督导团队,组建服务网络,对乡镇(街道)社工服务站(点)和社工持续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实地督导工作,为社工提供实务指导、能力提升、政策解读等服务;各地组织督导人员及全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社工开展年度岗前、专业、政策等培训工作,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社会专业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形成专业的、本土的社会工作服务及发展模式。

  3.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6万元。主要用于为0-18周岁的孤儿和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孤儿实施手术和住院治疗;为0-18周岁孤儿和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孤儿购买特殊药品;为0-18周岁孤儿和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孤儿进行体检、为0-18周岁孤儿和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孤儿实施矫形康复和综合康复。

  三、市级彩票公益金情况

  根据《汕尾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金的通知》(汕财社〔2022〕90号)、《汕尾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汕财社〔2022〕113号)、《汕尾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的通知》(汕财社〔2022〕129号),2022年我市市级社会福利基金资助1055万元,其中老年人福利类项目441万元,儿童福利类项目68万元,社会事务殡葬类项目10万元,资助养老服务体系项目222万元、资助其他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123万元,社会救助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类项目、慈善救助类项目)62万元,基层社会治理类项目(“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人才队伍建设项目、社区社会组织示范培育项目)129万元。具体如下:

  1.资助市民政局182万元。主要为资助老年人福利类项目100万元、资助社会事务殡葬类项目10万元、资助养老服务体系项目42万元、基层社会治理类项目(“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人才队伍建设项目)30万元。

  2.资助市儿童福利院108万元。用于健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儿童护理购买服务项目。

  3.资助市救助管理站50万元。用于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安全管理工作,受助人员设施改造项目。

  4.市慈善会20万元。用于慈善救助类项目。

  5.资助市城区416万元。主要为资助老年人福利类项目210万元、资助养老服务体系项目140万元用于幸福食堂运营补助、资助其他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45万元用于市城区殡仪馆悼念厅建设项目、资助基层社会治理类项目21万元(包括“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人才队伍建设项目10万元、社区社会组织示范培育项目11万元)。

  6.资助海丰县17.5万元。用于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人才队伍建设项目,社区社会组织示范培育项目。

  5.资助陆丰市20.5万元。用于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人才队伍建设项目,社区社会组织示范培育项目。

  7.资助陆河县16万元。用于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人才队伍建设项目,社区社会组织示范培育项目。

  8.资助红海湾经济开发区163万元。主要为资助老年人福利类项目90万元、资助养老服务体系项目30万元用于幸福食堂运营补助、资助其他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30万元用于村民小组“五有”建设示范点建设项目、资助基层社会治理类项目13万元(包括“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人才队伍建设项目5万元、社区社会组织示范培育项目8万元)。

  9.资助华侨管理区62万元,主要为资助老年人福利类项目41万元、资助养老服务体系项目10万元用于幸福食堂运营补助、资助基层社会治理类项目11万元(包括“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人才队伍建设项目5万元、社区社会组织示范培育项目6万元)。



  汕尾市民政局

  2023年6月25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汕尾市民政局  粤ICP备05063439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52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
版权所有: 汕尾市民政局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660)3364865  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民政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