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21〕18号)、《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社〔2021〕60号)、《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2〕43号)、《广东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粤财综〔2022〕51号)等规定,现将汕尾市民政局2024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情况
2024年,中央彩票公益金安排我市1804.1万元,其中,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45.1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1759万元。
(一)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3〕343号),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我市45.1万元,主要用于儿童福利类项目。具体如下:
儿童福利类项目45.1万元。①购买农村留守及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20万元,安排给市民政局主要用于协助开展提升农村留守及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质量工作;协助农村留守及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及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安全管理;协助开展“民情地图”关注对象中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走访、数据收集及更新;协助“粤政易”中有关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儿童福利机构等每月数据更新等工作;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加强农村留守及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政策宣传。②“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25.1万元,安排给各县(市、区)主要用于为已被认定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发放助学金,资助孤儿完成学业,维护孤儿受教育权利。
(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使用情况。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养老服务)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3〕348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养老服务)资金》(粤财社〔2024〕113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4〕162号),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安排我市预算1759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项目。具体如下:
1.养老服务项目1705万元。安排给市城区、海丰县、陆丰市、陆河县主要用于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镇(街道)、村(社区)居家社区综合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机构升级改造、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购买服务等方面工作。截至基准评价日2025年2月26日,市城区、海丰县、陆丰市、陆河县共完成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1770户,推进7个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站和1个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1个县区域性敬老院设施设备购买及升级改造。
2.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54万元。安排给市城区、海丰县、陆丰市、陆河县、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华侨管理区主要用于幸福长者配餐点(老年助餐点)购置或更新相关设施设备。汕尾市2024年幸福长者饭堂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是一项群众高度赞扬的民心工程,通过逐步增设幸福长者饭堂,支持街道(乡镇)层面老年助餐点添置更新设施设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企业参与建设和运营老年助餐服务设施,支持餐饮企业、社会组织和养老服务机构参与老年助餐服务,激发社会力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发展的积极性,切实规范老年助餐设施建设和服务管理,提高中央、省、市有关民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推动汕尾市“幸福长者饭堂”老年助餐服务扩面提质增效。目前,全市配有67个配餐点,服务全市345家就餐点。
二、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财政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3〕324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4〕123号),2024年省财政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预算安排我市136万元,主要用于“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人才队伍建设项目、“乡村著名行动”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项目。具体如下:
(一)“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人才队伍建设项目106万元。安排给市本级及各县(市、区)主要用于聘请专业督导,建立督导团队,组建服务网络,对乡镇(街道)社工服务站进行督导,为社工提供实务指导、能力提升、政策解读等服务,社工专业水平明显提高。以持续的、贴身的陪伴支持社工站发展,探索专业的、本土的社工服务及发展模式。
(二)“乡村著名行动”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项目30万元。主要用于陆河县水唇镇乡村地名文化宣传及“乡村著名行动”重点镇建设,推动落实“乡村著名行动”的地名文化宣传保护任务,强化文化自信,助力经济社会建设,推动落实“乡村著名行动”的工作任务,广泛提升地名文化保护宣传力度和地名文化影响度,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
三、市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汕尾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汕财社〔2024〕81号)、《汕尾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汕财社〔2024〕148号)、《汕尾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金(第三批)的通知》(汕财社〔2024〕173号),2024年安排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共计991万元,其中资助县(市、区)项目资金799万元、市本级项目资金192万元。
(一)资助县(市、区)项目情况。2024年市级福彩公益金安排资助县(市、区)项目共6个,合计金额799万元。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1.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700万元。安排给各县(市、区)主要用于支持幸福食堂运营建设,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营造献爱心、传善心、暖人心的社会氛围。
2.殡仪馆建设项目50万元。①殡仪馆尾气排放环保检测项目10万元。安排给市城区主要用于城区殡仪馆尾气排放环保检测项目,避免因排放不达标引发环保处罚,维护殡仪馆运营的合法性与合规性。②殡仪馆设施设备配套建设项目40万元。安排给市城区、陆河县主要用于殡仪馆设施设备配套建设,推进基本殡葬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殡仪服务保障能力。
3.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场所改造项目20万元。安排给市城区用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场所改造,进一步提高市城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质量和水平,营造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良好社会氛围。
4.慈善超市建设项目12万元。安排给各县(市、区)主要用于慈善超市的建设,实现每个县(市、区)农村地区至少建成1家慈善超市示范点。
5.公墓山节地生态葬项目10万元。安排给陆河县河田镇主要用于公墓山节地生态葬,提高殡葬服务水平,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营造殡葬改革良好氛围。
6.婚姻登记建设项目7万元。安排2万元给华侨管理区主要用于婚姻登记电子化建设,安排5万元给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主要用于婚姻登记处升级改造项目,推动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婚姻登记机关公共服务能力。
(二)市本级项目情况。2024年市级福彩公益金安排市本级项目共4个,合计金额192万元。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1.提高救助服务质量项目42万元。安排给市救助管理站主要用于提高救助服务质量项目,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提高流浪乞讨救助服务质量。
2.儿童福利类项目48万元。安排给市儿童福利院主要用于院消防设施改造(21万元)、儿童生活室改造(8万元)、保育护理员费用(19万元),进一步加强儿童机构的设施建设。
3.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60万元。安排给市民政局主要用于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4.地名管理服务项目42万元。安排给市民政局主要用于健全完善我市道路地名标志网络,实现市区已命名道路地名标志全覆盖,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优化城市形象,为群众日常出行和社会经济建设提供正确道路指向。
汕尾市民政局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