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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受理最低生活保障的流程是什么?
2022-07-12 10:55           来源: 广东省民政厅          发布机构:汕尾市民政局 【字体:   打印

答:申请人签署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委托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开展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查询核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认定标准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和核对报告。申请人对核对报告有异议的,申请人提出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重新进行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查询核对,出具复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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